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时间: 2008-02-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2号)


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104,022,870股(占总股本的59.6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