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365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天保〔2006〕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86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736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67%。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