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时间: 2008-02-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90号 2001年6月26日)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1880万元人民币。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华连内验字[2001]8号)验证,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下列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二、核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我会对你公司拟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凯华,副总经理陈维刚(兼稽核部负责人)、邢华、唐步、张弛,财务部负责人罗凤芝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四、暂不核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你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以外的其他证券业务,须向我会另行申请资格;过渡期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你公司类型。

  五、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