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时间: 2008-02-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1999年6月23日 证监公司字[1999]第36号)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申报材料初审意见的报告》(桂证办字[1999]24号)和《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799.0908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719.0908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080万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8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