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在华分支机构名称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银监会关于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在华分支机构名称的批复
(银监复[2012]390号)



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总经理兼行长常阴均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文名称变更为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文名称变更为Sumitomo Mitsui Trust Bank, Limited Shanghai Branch。该分行其他事项不变。
  批准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外文名称变更为Sumitomo Mitsui Trust Bank, Limite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该代表处其他事项不变。
  你行在华分支机构须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