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3〕158号)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华保字〔2013〕4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11月9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的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8,520,690元。
二、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968,520,690股,已发行3,968,520,690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百。
三、对章程附件股东名册进行的修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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