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扩大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银监会关于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扩大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的批复
(银监复[2013]140号)



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长汪国华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你行上海分行扩大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经营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
  你行上海分行在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完成法定手续后,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你行上海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