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688号)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13,060,314股股份、向山东省地矿测绘院发行15,145,190股股份、向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71,212,506股股份、向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8,383,200股股份、向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5,315,661股股份、向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228,067股股份、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6,941,863股股份、向褚志邦发行5,048,39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