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1498号)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正保发〔2012〕139号)和《关于上报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请示补充材料的报告》(正保发〔2012〕17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亿股股份转让给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后,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监会�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