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2〕126号)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你们的吸收合并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们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实施过程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