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86号)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订的申请报告》(银基字[2011]8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20%股权转让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人民币 元

序号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00,000

49%

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000,000

29%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0

21%

4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

合计

200,000,000

100%


  二、核准你公司所作的与股权变更相关的章程修改。
  三、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