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2012)

时间: 2017-11-0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1125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华夏董发〔2012〕042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保监发改〔2006〕1430号)、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2006年12月3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012年5月22日)、具有法人资格、股份制、全国性的保险企业。

  二、第五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