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海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
(银监发[2008]498号)
珠海市商业银行:
《关于申请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海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珠商银〔2008〕287号)收悉。为有效化解你行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抵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入股你行10亿股股份,占你行此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75.33%。你行应按照审慎监管要求,督促该公司按照计划减持股份。同意珠海市海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持有你行19089.33万股股份,占你行此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4.38%。
二、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