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11〕1804号)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中华保险发〔2011〕23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1年8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将章程第十八条修改如下:  公司总股本为1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其中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674,932,603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49956%;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0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向发起人新疆华联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70,967,397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80645%;向发起人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10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667%;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发行2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3333%;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15,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00%;向发起人新疆昆仑神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5,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3333%;向发起人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0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2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3333%;向发起人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6667%;向发起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000%;向发起人昌吉市天隆商贸有限公司发行2,1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14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塔里木灌区水利管理处发行3,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20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六团发行3,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20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团发行3,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20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发行3,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20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沙井子灌区水利管理处发行2,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1333%;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一团发行3,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2000%;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七团发行5,00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3333%。  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股份结构表  序号  发起人(股东)全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74,932,603  449956%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300,000,000  200000%  3  新疆华联投资有限公司  270,967,397  180645%  4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000,000  66667%  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  20,000,000  13333%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00%  7  新疆昆仑神农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03333%  8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20000%  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00,000  13333%  10  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06667%  11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20000%  12  昌吉市天隆商贸有限公司  2,100,000  01400%  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塔里木灌区水利管理处  3,000,000  02000%  1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六团  3,000,000  02000%  1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团  3,000,000  02000%  1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  3,000,000  02000%  1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沙井子灌区水利管理处  2,000,000  01333%  1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一团  3,000,000  02000%  1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七团  5,000,000  03333%  股份  总数  1,500,000,000  10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