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公告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时间: 2017-11-04
【法宝引证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公告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证监许可〔2010〕1187号)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84,679,278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133,731,153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38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会同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