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42号)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施2003年度配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配股。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配售不超过33323508万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不超过668399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2655109万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