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140号)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设立而持有115,083,119股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5.8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会同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