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朝鲜荣光家具合营会社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朝鲜荣光家具合营会社的批复
(商合批〔2007〕321号)


吉林省商务厅:

  《关于吉林省友谊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朝鲜建立企业的请示》(吉商合作字〔2007〕2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省友谊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朝鲜与朝鲜建设建材工业省对外经济协作局合作设立“朝鲜荣光家具合营会社”。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218.68万美元,其中中方以设备、原材料出资109.34万美元,占50%;外方以土地、设备、建筑物等实物出资109.34万美元,占50%。经营期限为10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家具、涂料、塑钢窗、发泡树脂和海绵等建材的生产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朝鲜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六、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七、该境外企业若发生改变在朝鲜的注册地或再投资于朝鲜境内其他地方的情况,须事先履行国内报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