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6]125号)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149,522,568份认股权证。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认股权证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认股权证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