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14号)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报告》(泛建总字[2006]6号)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认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4亿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上述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