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

时间: 2017-11-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6]109号)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69亿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进行。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发行新股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