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5]7号)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增发H股的申请报告》(浙永股字[2005]第5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发不超过22,55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全部为普通股。

  二、你公司境外增发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完成发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本次发行上市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