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5]2号)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请示》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7.65亿股,其中,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配售不超过1.96亿股。
二、你公司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本次认购的不超过1.96亿股股票暂不上市流通。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审计报告已过有效期的,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