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1999]158号 1999年12月23日)
国家煤炭工业局:
原煤炭工业部报送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我会予以核准,现通知如下:
同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并可视市场情况行使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总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