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8]140号 1998年11月26日)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报材料的预审报告》和《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8,043,750股普通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1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