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91号)
华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华闻请字[2007]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由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变更为: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上海证监局备案。
三、你公司应当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向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上海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海证监局报告。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