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时间: 2017-11-04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津东海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3]40号)


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境外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津东海燃股总字2002-001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全部为普通股),并申请到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同意你公司股票面值由人民币1元拆细为人民币0.1元。

  三、你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上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公开披露文件及发行上市情况总结报我会备案。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