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时间: 2017-11-05


中国保监会关于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916号)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华保字〔2015〕10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第九十六条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十三名以及独立董事四名。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