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

时间: 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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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808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中华财险发〔2015〕972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3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发行情况。

中国保监会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