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时间: 2017-11-05


中国保监会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426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华保报〔2015〕2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本公司是由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的股份制保险企业。

  二、第十三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第十六条修改为: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各种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损失保险等;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

  (三)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四)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

  (五)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六)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略)

中国保监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