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1131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国华寿发〔2014〕594-59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6900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后,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49665.3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73%,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3734.6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19%,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同意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497.25万股股份转让给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9997.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14%,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44602.7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93%。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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