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时间: 2017-11-0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790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的请示》(新保发〔2014〕248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八号新华保险大厦”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