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571号)
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发起设立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德置地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诚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拟任董事长张峻,拟任总经理杨智呈。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业务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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