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时间: 2018-06-05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保监许可〔2018〕313号)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关于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开业的请示》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四、公司住所(营业场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23层。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细亚。

  六、公司业务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公司开业后两年内在海南省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在海南省外设立分支机构。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