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公告
(中汇交公告〔2017〕49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机构申请,2017年8月我中心共完成17家机构入市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从即日起,以下机构可参与我中心组织的同业拆借交易: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陕西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白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
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巨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宗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霸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