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738号)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593%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字〔2016〕1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6.593%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