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15号)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报告》(新奥股份字〔2017〕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46,446,26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