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外汇市场入市及服务指引

时间: 2019-05-16


银行间外汇市场入市及服务指引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19年1月)




  目 录

  一、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1、金融机构
  2、非金融企业
  3、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集团
  4、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金融企业集团
  (二)申请程序
  1、金融机构
  2、非金融企业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金融机构
  2、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
  二、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尝试做市资格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综合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六、申请银行间外币对即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申请银行间外币对衍生品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申请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申请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申请退市
  (一)退市条件
  (二)退市程序
  (三)申请退市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一、交易系统运行环境
  (一)网络要求
  (二)软硬件配置
  (三)ISDN拨号用户
  (四)防火墙配置
  (五)其它技术资料
  十二、参加银行间外汇市场所需费用
  十三、申请会员名称变更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四、申请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五、申请专线及专线扩容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十六、申请终端变更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十七、申请增加交易币种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十八、申请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CSTP)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十九、申请外汇市场数据服务(CMDS)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二十、申请标准化外汇掉期(C-Swap)数据接口服务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二十一、申请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API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二十二、外汇交易系统用户实名认证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三)应急流程

一、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1、金融机构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可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

  2、非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3、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集团

  (1)对于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集团,其注册资本金按集团境内所有成员汇总计算,由集团一级法人或其授权机构统一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

  (2)对于集团不统一申请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独立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但不得为集团内其他成员办理入市交易。

  4、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金融企业集团

  (1)对于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且没有下设财务公司的非金融企业集团,应对集团内部外汇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其贸易总额和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规模按集团境内所有成员汇总计算,由集团公司一级法人统一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

  (2)对于下设财务公司的非金融企业集团,应由财务公司申请会员资格,入市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按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均由财务公司集中办理,集团公司不得重复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

  (二)申请程序

  1、金融机构

  (1)申请机构申请材料[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1]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交易中心向其发送会员协议。

  (2)金融机构应在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会员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交易中心在收到签署完毕的会员协议及完成相关手续后,书面通知其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生效日期。

  2、非金融企业

  (1)非金融企业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须先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2],由交易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外汇局备案;初审不合格的,交易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该企业,并告知当地分中心。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可直接向外汇局提出申请。

  (2)外汇局在收到交易中心的备案申请材料或在特定情况下收到非金融企业的直接申请材料后,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同时注明原因。

  (3)被外汇局同意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应在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会员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交易中心在收到签署完毕的会员协议及完成相关手续后,书面通知其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生效日期。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金融机构

  仅申请询价交易权限:

  (1)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概况及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加入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必要性及所做准备等情况的说明);

  (2)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4)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5)结售汇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统计报告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

  (7)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

  (8)《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会员申请表》;

  (9)《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

  (10)《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11)两名以上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2)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联系方式及所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

  (13)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竞价交易权限(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概况及外汇业务开展情况、申请开通币种的需求情况及信用限额需求等的说明);

  (2)《上海清算所会员基础信息表》(A-1-2);

  (3)《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信息表》(A-2);

  (4)《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印鉴卡》(A-3);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A-4);

  (6)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8)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9)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

  (1)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概况及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加入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必要性及所做准备等情况的说明);

  (2)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包括贸易方式、主要贸易产品、主要进出口市场等;

  (4)上年度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业务情况,包括月度和年度外汇收支情况和结售汇情况;

  (5)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法人或者下属财务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对申请前两年外汇管理合规情况的证明;

  (6)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统计报告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

  (7)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

  (8)企业集团内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对无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的企业集团可不报此材料);

  (9)《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会员申请表》;

  (10)《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

  (11)《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12)外汇局或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会员

  (一)资格条件

  具备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会员资格且取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单独或一并申请各类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会员(包括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会员资格)。

  (二)申请程序

  申请机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交易中心将书面通知其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会员资格生效日期。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书面申请报告;

  (2)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参与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统计报告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

  (4)参与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

  (5)《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会员申请表》;

  (6)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联系方式及所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

  (7)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尝试做市资格

  (一)资格条件

  1、取得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资格两年(含)以上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2、单个评选周期内,依据《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在最具做市潜力会员中连续排名前三名;

  3、集中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外汇局核定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在2亿美元(含)以上;

  4、具备健全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资金和结售汇转移定价机制和较强的本外币融资能力;

  5、遵守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的有关规定,在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内,结售汇业务和外汇市场交易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尝试做市资格条件的市场会员,可向外汇局申请即期或远期掉期尝试做市资格[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

  2、外汇局审查材料后,做出备案或不备案的决定,抄送人民银行、交易中心;

  3、交易中心在收到备案通知书后,为其开通相应交易品种的双向报价功能,并发布尝试做市公告。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承诺严格履行做市商做市义务的申请报告;

  2、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尝试做市资格条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文件。

四、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1、在申请做市的交易品种上尝试做市两年以上,具备必要的经验和能力。2011年1月1日以前经外汇局备案核准取得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的银行,在银行间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市场开展双边报价交易的时间视为其尝试做市时间;

  2、单个评选周期内,依据《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计算的做市品种客观指标评分和外汇局评分两项综合得分,在全部尝试做市机构中排名前三名,且高于评分最低的做市商;

  3、集中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外汇局核定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5亿美元(含)以上;

  4、具备健全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资金和结售汇转移定价机制和较强的本外币融资能力;

  5、遵守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的有关规定,在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内,结售汇业务和外汇市场交易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条件并愿意承担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义务的相应品种尝试做市机构,由其总行或有头寸集中管理权的授权分行向外汇局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

  2、外汇局审查材料后,做出备案或不备案的决定,抄送人民银行、交易中心;

  3、经外汇局备案的尝试做市机构应当在收到备案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署《做市主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签署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资格。

  4、交易中心收到签署完毕的《做市主协议》后,为其添加相应权限,并发布做市公告。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承诺严格履行做市商做市义务的申请报告;

  2、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基本条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文件。

五、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综合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1、取得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资格三年(含)以上;

  2、单个评选周期内,依据《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计算的即期和远期掉期客观指标评分和外汇局评分两项综合得分,在全部做市商和尝试做市机构中排名前10名;

  3、单个评选周期内,全行境内代客跨境收支规模在全部银行中连续排名前20名;

  4、外汇局核定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在10亿美元(含)以上;

  5、具备健全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资金和结售汇转移定价机制和较强的本外币融资能力;

  6、遵守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的有关规定,在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内,结售汇业务和外汇市场交易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有 4名以上具有交易中心颁发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的交易员,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8、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综合做市商条件并愿意承担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义务的即期、远期掉期做市商,由其总行或有14头寸集中管理权的授权分行向外汇局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

  2、外汇局审查材料后,做出备案或不备案的决定,抄送人民银行、交易中心;

  3、交易中心在收到备案通知书后,为其开通相应权限,并发布做市公告。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承诺严格履行做市商做市义务的申请报告;

  2、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综合做市商基本条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文件。

六、申请银行间外币对即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具有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业务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外币对即期会员。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向交易中心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交易中心审查批准。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仅申请询价交易权限:

  1、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概况及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加入外币对市场的必要性及所做准备等情况的说明);

  2、《银行间外汇市场外币对会员申请表》;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5、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6、国内金融监管部门对经营外币买卖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7、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申请竞价交易权限(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

  1、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概况及外汇业务开展情况、申请开通币种的需求情况及信用限额需求等的说明);

  2、《上海清算所会员基础信息表》(A-1-2);

  3、《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信息表》(A-2);

  4、《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印鉴卡》(A-3);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A-4);

  6、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

  8、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9、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七、申请银行间外币对衍生品会员

  (一)资格条件

  具有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业务资格且取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单独或一并申请各类银行间外币对衍生品会员(包括远期、掉期、货币掉期)。

  具有外汇业务资格且取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申请银行间外币利率互换会员。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向交易中心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交易中心审查批准。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概况及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加入外币对市场的必要性及所做准备等情况的说明);

  2、《银行间外汇市场外币对会员申请表》;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5、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6、国内金融监管部门对经营外币买卖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仅申请外币利率互换会员的,仅需提供监管部门对开办外汇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7、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申请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1、在国际外汇市场享有较强实力和较好声誉;

  2、在电子外汇交易平台做市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和技术经验;

  3、积极参与中国外汇市场建设,实行积极的中国市场战略。

  (二)申请程序

  1、符合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商基本条件并愿意承担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义务的机构,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

  2、交易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并与申请机构进行深入沟通了解,评估其做市资格;

  3、对评估合格的机构,交易中心会发送正式书面批复;

  4、交易中心收到签署完毕的《做市主协议》,并完成对做市商系统的验收测试后,发文公告其成为外币对做市商。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正式申请函;

  2、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国际外汇市场表现、电子交易平台经验和对中国外汇市场的参与等);

  3、本机构外汇业务、电子平台相关介绍材料;

  4、本机构在中国外汇市场方面的发展情况介绍;

  5、机构信息表,包括《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上海清算所会员基础信息表》(A-1-2)、《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信息表》(A-2)、《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印鉴卡》(A-3)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A-4);

  6、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九、申请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

  (一)资格条件

  1、普通金融机构

  具有外币拆借业务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

  2、FT账户项下金融机构

  具有外币拆借业务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授权分支机构的分账核算单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系统接入验收的,可申请成为外币拆借会员(或新增自贸区交易分组),并通过FT账户参与外币拆借交易。

  (二)申请程序

  1、普通金融机构

  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向交易中心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交易中心审查批准。申请被批准的,交易中心将办理正式发文,同意其成为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并抄送分中心,同时发布市场公告;申请未被批准的,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2、FT账户项下金融机构

  符合条件的上海地区分支机构须向交易中心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交易中心审查批准。申请被批准的,交易中心将办理正式发文,同意其成为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同时发布市场公告;申请未被批准的,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

  符合条件的总行须向交易中心申请通过FT账户参与外币拆借市场[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申请被批准的,交易中心将为其新增自贸区交易分组,并以书面形式同意其通过FT账户参与外币拆借市场;申请未被批准的,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普通金融机构

  (1)《外币拆借会员基本信息表》;

  (2)本机构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外汇拆借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等);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5)主管部门经营外币拆借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6)《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如需);

  (7)《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如需);

  (8)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行的授权文件;

  (9)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FT账户项下金融机构

  (1)《外币拆借会员基本信息表》;

  (2)本机构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外汇拆借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等,并承诺“我行承诺自觉遵守自贸区外币融资相关规定,在自贸区现有政策框架下开展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进行的外币拆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向、交易对手范围等)。”);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5)主管部门经营外币拆借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6)《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如需);

  (7)《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如需);

  (8)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行的授权文件;

  (9)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申请机构若已是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已配备专线、终端、数字证书),则无需重新申请专线。申请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申请终端或数字证书,如需申请,请提交相应申请表格(6或7)。

十、申请退市

  (一)退市条件

  机构满足如下情形之一,可向交易中心提出退市申请:

  1、终止办理结售汇业务

  2、终止营业

  (二)退市程序

  1、申请退市机构应向交易中心提交退市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交易中心对符合退市条件的办理正式发文,同意其退出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发布市场公告,并抄送当地分中心。

  2、申请退市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协助交易中心办理费用结清等相关事项。经查相关事项已办妥的,交易中心应当核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逾期未办理完毕的,视作放弃申请。

  (三)申请退市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退市申请书;

  (2)《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

  (3)《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废除申请表》;

  (4)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停止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需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同时提供《银行停办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复印件)。

十一、交易系统运行环境

  (一)网络要求

  请参考“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培训与服务支持-技术支持-技术资料”栏目下的《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

  (二)软硬件配置

  可根据“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培训与服务支持-技术支持-软件下载”栏目下的 《外汇交易系统 CFETS FX2009客户端软件安装说明》进行环境配置。

  (三)ISDN拨号用户

  ISDN 拨号用户名是 CFETS FX2009 的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如bcho.mbadmin@bcho,拨号初始口令888888,用户可以登录系统的资源中心进行修改。

  (四)防火墙配置

  如交易终端有防火墙,则须设置成允许该交易终端与交易中心服务器相关服务协议的连接。请参考“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培训与服务支持-技术支持-技术资料”栏目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应用系统对外服务地址与端口(专线)》中的“外汇交易系统”部分。

  (五)其它技术资料

  其它相关技术文档 请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培训与服务支持-技术支持”。

十二、参加银行间外汇市场所需费用



  参照《关于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收费方案〉的通知》(中汇交发〔2007〕80 号)及《关于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竞价交易手续费的通知》、《关于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两项计费参数的通知》(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收费方案如有调整,交易中心将报外汇局批准后发布在中国货币网,会员参照新的收费方案缴纳费用。)

十三、申请会员名称变更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申请更名的会员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外币对会员申请表》;

  3、主管部门同意更名的批复复印件;

  4、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更名后的金融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若会员机构为外资银行申请改制,请根据《关于外资银行改制所涉银行间市场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汇交发〔2007〕70号),在递交更名申请前,需提交原外资银行分行与交易中心先行签署《与银行转制相关的合同转让协议》及改制声明函。

十四、申请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申请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格下载--外汇市场)下载《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并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如机构需增购数字证书的,相关收费标准及流程请参阅《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中备注部分。

十五、申请专线及专线扩容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专线或专线扩容的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格下载--外汇市场)下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按规定填写申请专线数量、带宽等内容后,加盖公章并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六、申请终端变更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终端变更的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格下载--外汇市场)下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填写申请增加或撤销的终端数后,加盖公章并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如需申请增加终端,需同时填写《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每增加1台终端可同时免费申请1个数字证书。申请数字证书流程详见“十三、申请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

十七、申请增加交易币种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增加交易币种的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格下载--外汇市场)下载《上海清算所清算会员信息变更登记表》(C-1),填写新增的清算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并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八、申请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CSTP)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均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 、 需申请CSTP服务的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数据服务指引--数据接口服务--相关文本)下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市场数据接口服务申请初审表(含CMDS、CSTP及C-Swap接口)》(简称初审表),按要求完整填写初审表,加盖公章后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2、交易中心对初审表审查合格后,市场一部通知申请会员向交易中心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MDS、CSTP 服务(外汇)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载地址同初审表),进入开发流程;交易中心对会员的内部开发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3、申请会员开发完成后,向交易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在通过交易中心的验收测试后,申请会员与市场一部沟通并确定申请上线日期,并向市场一部递交加盖公章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STP服务(外汇)上线申请表》(简称上线申请表,下载地址同初审表)和《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4、交易中心收到正式上线申请表后向申请会员提供 CSTP 用户名和密码以及数字证书,并于上线日开放权限,通知会员正式启用。

十九、申请外汇市场数据服务(CMDS)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均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需申请CMDS服务的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数据服务指引--数据接口服务--相关文本)下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市场数据接口服务申请初审表(含CMDS、CSTP及C-Swap接口)》(简称初审表),按要求完整填写完整初审表,加盖公章后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2、交易中心对初审表审查合格后,通知申请会员向交易中心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MDS、CSTP 服务(外汇)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载地址同初审表),进入开发流程;交易中心对会员的内部开发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3、申请会员需签署《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数据服务协议》(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由交易中心市场一部寄送,申请会员签署完毕后按要求寄回交易中心市场一部(其中《服务协议》寄回2份。

  4、申请会员开发完成后,向交易中心提出验收申请。通过交易中心的验收测试后,与市场一部沟通并确定申请上线日期。

  5、交易中心确认上线日期后向申请会员提供用户名和密码,并于上线日开放权限。

二十、申请标准化外汇掉期(C-Swap)数据接口服务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掉期会员(包括做市商)均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需申请C-Swap接口服务的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数据服务指引--数据接口服务--相关文本)下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市场数据接口服务申请初审表(含CMDS、CSTP及C-Swap接口)》(简称初审表),按要求完整填写初审表,加盖公章后递交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2、交易中心对初审表审查合格后,市场一部通知申请会员进入开发流程;交易中心对会员的内部开发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3、申请会员开发完成后,向交易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在通过交易中心的验收测试后,申请会员与市场一部沟通并确定申请上线日期,并向市场一部递交加盖公章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Swap接口服务上线申请表》(简称上线申请表,下载地址同初审表)和《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4、交易中心收到正式上线申请表后向申请会员提供用户名和密码,同时为申请会员制作接口所需的数字证书,并于上线日开放权限,通知会员正式启用。

二十一、申请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API

  (一)申请条件

  人民币外汇做市商:获得外汇局批准的人民币外汇做市商(包括即期做市商、远掉做市商和综合做市商)备案资格的金融机构,可在收到外汇局出具的做市商资格备案通知书后随时向交易中心申请做市API。做市API正式上线前,做市商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双边报价,履行做市商义务。

  外币对做市商:经交易中心复函同意达成外币对做市商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必须在申请外币对做市商资格的同时向交易中心申请做市API,做市API验收测试通过是其获得外币对做市商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尝试做市机构:获得外汇局批准的尝试做市机构(包括即期尝试做市机构、远期掉期尝试做市机构)备案资格的金融机构,可在收到外汇局出具的尝试做市资格备案通知书后随时向交易中心申请做市API。做市API正式上线前,尝试做市机构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双边报价。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初步接洽。需申请做市API的金融机构与交易中心初步沟通,符合内部评估要求的,交易中心向其发送《做市API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申请机构向交易中心提交签署完毕的《做市API申请表》。

  3、做市API项目启动与实施。交易中心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表后,与申请机构召开立项会议,并向其提供业务技术文档、开发工具包等。申请机构自己/第三方对做市 API 项目进行开发,交易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交易系统的业务规则、技术细节沟通,交易系统测试环境的维护等。

  4 、 专线申请。申请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格下载--外汇市场)下载《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署完毕后向交易中心提交,单独申请一条做市商专线供API使用。交易中心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表后,配合申请机构完成网络开通工作,具体申请流程请参考本指引“十四、申请专线及专线扩容”。

  5、做市API验收测试。交易中心向申请机构提供验收测试标准,并根据该标准进行验收测试。测试完成后,交易中心向申请机构出具验收测试报告。

  6、申请正式上线。申请机构验收测试通过后,交易中心与申请机构沟通正式上线日期,并发送《做市API上线申请表》。申请机构提交签署完毕的《做市API上线申请表》。

  7、正式上线。交易中心收到符合条件的《做市API上线申请表》后,进行上线前准备,并安排申请机构将其准生产环境连接至交易中心的模拟环境,以确保参数配置等正确。上线前准备完成之后,申请机构按照表格中确定的日期正式上线做市API。

二十二、外汇交易系统用户实名认证

  (一)申请条件

  外汇交易系统交易员用户均需进行实名认证方可登陆交易系统。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需认证用户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单下载-外汇市场)下载《外汇交易员实名认证信息登记表》;

  2、申请认证用户填写完整《外汇交易员实名认证信息登记表》,加盖机构公章或有效授权印章 1后,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发送至fx_mkt@chinamoney.com.cn;

  3、交易员在外汇交易系统完成实名认证。

  (三)应急流程

  1、应急认证

  (1)对于无法在交易系统客户端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请先联系交易中心,以邮件形式确认交易员信息是否已准确录入交易员信息库。如相关信息无误,交易员资格有效,且未与其他用户绑定,用户可申请应急认证;

  (2)申请应急认证用户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单下载-外汇市场)下载《外汇交易系统用户应急实名认证申请单》,填写完整并加盖机构公章或有效授权印章,传真至交易中心;

  (3)交易中心完成应急实名认证操作。

  2、应急取消认证

  (1)对于需要应急取消实名认证的用户,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单下载-外汇市场)下载《外汇交易系统用户应急取消实名认证申请单》,填写完整并加盖机构公章或有效授权印章,传真至交易中心;

  (2)交易中心完成应急取消实名认证操作。

  3、应急修改交易员信息

  (1)对于需要应急修改用户信息的用户,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市场指南-表单下载-外汇市场)下载《外汇交易系统用户信息应急修改申请单》,填写完整并加盖机构公章或有效授权印章,传真至交易中心;

  (2)交易中心完成应急修改操作。

  注1:会员机构可向交易中心书面提供用于实名认证申请的授权印章样本,未提供的,交易中心默认该会员机构的交易部门印章为有效授权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