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预警防控平台
——技术性贸易措施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7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艰巨。简易程序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诉讼程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对妥善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发挥重要作用。夫妻本是同林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您提出将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范围扩大到中级人民法院的建议,对整合审判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积极意义。但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范围属于立法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职责范畴。对此,我们将根据审判实践需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立法机关提出相关建议,促进简易程序制度的发展。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