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29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1-07-06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29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始终把支持国防军队建设,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紧贴部队官兵维权需要,积极履职尽能,不断探索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军人涉法维权工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单独或与有关单位联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不接我们电话 也不给拒接原因》(法〔2014〕271号),从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系统全面部署人民法院涉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的开展。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推广“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法〔2015〕220号),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阳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法扎实做好新时期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底,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国家层面加强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加强退役军人权益保护是关乎国家建设大局、关乎军队长远建设的大事。


  您建议扩大军事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对于涉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案件,既可到地方法院诉讼,也可到军事法院诉讼。关于扩大军事法院案件的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出台有关司法解释予以规定,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文。您提出的保障对象不再限于部分退役军人,保障内容扩展到就业、教育、优待、医疗、养老等方方面面,最高人民法院将首先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在法律层面加快军人权益保障立法工作的进展,并及时就扩大军事法院受理案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准备相应配套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如既往继续加大军人军属涉法纠纷的司法保护力度,紧贴部队官兵维权需要,及时分析研究30万裁军所带来的涉军案件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军人军属涉法纠纷的审判工作,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