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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665号(政治法律类298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认证规则"的提案收悉,经商司法部、环境保护部,现答复如下: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对于辅助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裁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稳步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
一、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专家证据,其科学性、权威性、客观性,取决于鉴定人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专业判断能力。为确保鉴定机构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专业人员具备较高的技术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12月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登记管理,环境损害成为继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之外第四类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类别。2015年以来,司法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登记和管理工作。自2014年起,环境保护部向社会推荐了两批共29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成立专门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向社会公告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名单,为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支撑。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除法学专家外,专门聘任了20位来自科学技术界的专家。江苏、福建、广西、重庆等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并制定管理办法。这些专家不仅作为鉴定人、专家证人对个案提供社会服务,也为人民法院采信、认定鉴定意见提供专业咨询,为制定鉴定类规范性文件提供决策建议。
不能给市场做人工呼吸二、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技术标准和工作规程
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和技术性强,涉及污染物监测、损害评估、因果关系认定、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等复杂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所作出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其科学性、客观性与鉴定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法以及工作程序具有直接关联。为统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规范鉴定评估工作程序,环境保护部在借鉴国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并总结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Ⅰ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Ⅱ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损害调查》等系列技术指南文件,初步建立起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性文件对环境污染损害范围认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害的评估方法、环境污染修复费用的计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的环境损害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引。各级人民法院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认证和采信过程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质证意见,鉴定人的出庭质证意见和书面回复说明,参照前述技术指南性文件,依托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咨询意见,对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检材的真实性、鉴定工作的程序、鉴定意见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法是否合理作出综合认定,最终决定该鉴定意见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并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对鉴定意见认定的损失数额和修复费用进行合理调整。
三、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则的实践探索
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事实认定专业性强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综合运用鉴定意见、专家意见、证据规则、逻辑推理、经验法则等,不断丰富专业性事实的查明规则。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环境资源民事典型案例,均涉及环境损害鉴定的认证及采信问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吕金奎等79人诉山船重工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吕金奎等79名长期在山海关老龙头海域进行扇贝养殖的养殖户依据大连海事大学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山船重工公司赔偿因排污造成海水污染所致的养殖损失。人民法院采信了该鉴定意见,认为鉴定意见与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的监测报告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山船重工公司实施了向海水中泄漏含铁量较高污水的行为,原告中的王丽荣等21人从事扇贝养殖且养殖区域遭受污染,以及山船重工公司的污染行为和王丽荣等21人损害之间可能存在着因果关系等三项事实,综合鉴定意见确定的三类污染物中山船重工公司排放的铁物质对水质污染最严重的结论,判决山船重工公司赔偿王丽荣等21人养殖损失共计人民币1377696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星光公司诉鹰鹏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中,星光公司依据其委托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诉请法院判令鹰鹏公司赔偿因其生产废气泄漏导致的苗木损失。法院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结合会昌县林业局出具的调查报告、苗木受损情况调查登记表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苗木资产评估明细表,判决鹰鹏公司赔偿星光公司苗木损失共计1363217.29元。这些案例在当事人自行委托的环境损害鉴定意见的采信,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意见等其他证据对鉴定意见的佐证,以及人民法院结合鉴定意见能动计算环境侵权损失数额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四、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则的理论研究
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依托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及理论研究基地的丰富资源,汇集智慧、凝聚力量,不断针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攻关和研究创新。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理论与实务、环境健康理论与实务等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天津大学共同签署《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天津大学合作框架协议》,在天津大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20余位环境司法损害鉴定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受聘为基地研究员。研究基地成立后,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发表了多篇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举办首届京津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论坛,筹建天津大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有力推动了环境司法损害鉴定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成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理论研究基地,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研究员,为加强环境司法损害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五、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则的构建完善
对包括环境损害鉴定意见在内的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和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均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就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结果鉴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鉴定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协调配合问题,共同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严格依法保障当事人要求专家出庭发表意见的权利,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通知专家出庭就鉴定意见和专业问题发表意见,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程序规则。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8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海南统一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及环境资源专家库的意见(试行)》,规范海南省辖区范围内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鉴定评估结果的采信等十个方面问题作出规范。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若干规定》,并委托天津大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起草了条文建议稿。建议稿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启动、证据开示、证明力、鉴定人出庭质证、鉴定意见的采信、鉴定机构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范。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建议稿进行修改完善,开展集中调研和专家论证,加强与环境保护部、司法部、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沟通协调,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及研究成果中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规则和理念,及时转化为司法解释或者司法政策,不断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的规范和完善。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反正不洗碗,我可以做饭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