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16年5月2日委员会第(EU)2016/683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玉米饼内使用丙酸及丙酸盐(E280-283)的第(EC)1333/2008号法规:
时间: 2016-05-18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EU/165
2016-05-18
16-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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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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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2016年5月2日委员会第(EU)2016/683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玉米饼内使用丙酸及丙酸盐(E280-283)的第(EC)1333/2008号法规:
要求用丙酸及丙酸盐延长玉米饼的保质期。因对酵母及成品味道的微小影响,丙酸及丙酸盐被广泛用于防止发酵烘焙的食品发霉。
针对作丙酸(E 280)、丙酸钠(E 281)、丙酸钙(E 282)及丙酸钾(E 283)作为食品添加剂再评估的意见,欧洲食品安全局("本局")的结论是,按这些物质当前批准使用的最大浓度及使用标准,并不存在安全问题。批准玉米饼使用丙酸盐只是扩大使用范围,不会产生类似本局有关07.1类食品——面包及面包卷暴露性评估的附加问题。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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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D2-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 RueFroissart101 Tel:+(322)2954263 Fax:+(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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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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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D2-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 RueFroissart101 Tel:+(322)2954263 Fax:+(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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