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澳新食品修订标准法典表20的修改提案(2017年7月11日):
时间: 2017-07-13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AUS/429
2017-07-13
17-3771
|
|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文
|
通 报
1. |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表20的修改提案(2017年7月11日):
语言:英文 页数:5页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提案旨在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以下各类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使其符合其它国家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的相关法规:
特定植物商品:阿维菌素(Abamectin)、嘧菌酯(Azoxystrobin)、环唑醇(Cyproconazole)、咯菌腈(Fludioxonil)、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戊苯吡菌胺(Penflufen)、氟啶虫胺腈(Sulfoxaflor)及肟菌酯(Trifloxystrobin)。
|
7.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AC/MRL 1:2009年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s); -CAC/MRL 2:2009年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CAC/MRL 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s)及委员会后期变更相关批准和撤销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限量可能有别于CODEX的规定限量。 澳大利亚制定最大残留限量采取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都是按照适合本地区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医规范(GVP)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因有害物、疫病和环境因素不同,不同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畜化学物使用模式也不同。这表明澳大利亚食品内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有别于CODEX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提供英文)
|
10. |
拟批准日期:预计2017年9月批准
拟公布日期:预计2017年9月公布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预计2017年9月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7年9月18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 (澳新食品标准局) PO Box 5423 KINGSTON ACT 2604 Australia Fax: +(61 2) 6271 2278 E-mail: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杀虫剂及兽药管理局网站提供相关文件: https://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gazette_20170711_-_page_31-35.pdf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Authority (澳大利亚SPS通报机构)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