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2017年12月28日第456号决议草案。

时间: 2018-01-1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BRA/1349
2018-01-11
18-034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巴西
2.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3.
覆盖的产品: HS代码: 食品; ICS代码: 13, 65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2017年12月28日第456号决议草案。
语言:葡萄牙文 页数:11页 链接网址:
http://portal.anvisa.gov.br/documents/10181/3898888/CONSULTA+PUBLICA+N+456+GGALI.pdf/cee6ec99-1319-44f6-a482-476793982d80
6.
内容简述:    本决议制定保健品成分、质量、安全和标签及这类产品更新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和益生菌、使用限量、索赔及补充标签的要求。本决议不适用于特殊及常规食品,包括添加营养素、活性物质、酶和益生菌的食品。如其它具有工艺或感官作用的成分满足以下要求,则可用于保健品加工:
   I
–不要曲解用途或介绍保健品产品;
   II
–不要按照1999430日批准食品及/或新成分注册程序技术法规第16号决议划分新型食品或新成分。必须符合厂家为各消费群体指定产品推荐最小/大日耗用量。考虑到厂家指定的储存及配制方法,保健品的开发和生产必须保证其特性持续至到期日。产品必须至少按以下一种产品指示和介绍方式标明 "保健品":
   I -
营养素、活性物质或酶名称;
   II -
营养素、活性物质或酶类别名称.
   保健品不得带有受保健监督的药品、化妆品或其它产品的标记和标签。
7.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公布日时
拟公布日期:公布日时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公布日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4月9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Patrícia Oliveira Pereira Tagliari Tel: +(55 61) 3462 5402/5404/5406 E-mail: rel@anvisa.gov.br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Patrícia Oliveira Pereira Tagliari Tel: +(55 61) 3462 5402/5404/5406 E-mail: 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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