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G/SPS/N/IDN/133《2020年4月21日印度尼西亚农业检疫局局长第5732/KR.120/K/040/2020号通告;》的第1次勘误

时间: 2020-04-30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IDN/133/Corr.1
2020-04-30
20-337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补 遗

印度尼西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4-29 如下信息:

2020年4月21日印度尼西亚农业检疫局局长第5732/KR.120/K/040/2020号通告

内容简述:   从有COVID-19冠状病毒的进口国家进口任何活动物(宠物及哺乳动物)应随附出口国/产地国的认证实验室或授权实验室出具的无COVID-19冠状病毒声明证书和货物(活动物) COVID-19冠状病毒 (SARS-Cov-2)检测阴性的实验室分析认证文件。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IDN/20_3014_00_x.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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