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G/SPS/N/CAN/1244《关于非洲猪瘟二级控制区相关条件实施令。》的第13次补遗
时间: 2021-08-06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CAN/1244/Add.13
2021-08-06
21-6111
|
|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
通 报
补 遗
应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08-06 如下信息:
对非洲猪瘟二级控制区施加条件的命令
对非洲猪瘟二级控制区施加条件的命令。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对从被确定为对非洲猪瘟(ASF)构成潜在担忧的国家进口的部分饲料成分实施了新的进口要求。识别的产品在从指定国家进口之前需要进口许可证,并且需要满足实施令和进口许可证中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原产地证明,热处理和/或保温时间(取决于相关产品)旨在降低这些产品被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风险。加拿大已将可能受此措施影响的地区或国家名单扩大到多米尼加共和国和海地。更新后的清单如下:在相关或可行的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区域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X]特定地区或国家:比利时*; 贝宁; 保加利亚*;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佛得角; 柬埔寨; 喀麦隆; 中非共和国; 乍得; 中国; 刚果; 科特迪瓦; 多明尼加共和国; 爱沙尼亚*; 冈比亚; 德国*; 加纳; 希腊*; 几内亚比绍; 海地; 中国香港; 匈牙利*; 印度; 印度尼西亚; 意大利*; 肯尼亚;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拉脱维亚*; 立陶宛*; 马达加斯加; 马拉维; 马来西亚; 摩尔多瓦共和国; 蒙古; 莫桑比克; 缅甸; 纳米比亚; 尼日利亚; 巴布亚新几内亚; 菲律宾; 波兰*; 大韩民国;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卢旺达; 塞内加尔; 塞尔维亚; 塞拉利昂; 斯洛伐克*; 南非; 坦桑尼亚; 多哥; 乌克兰; 越南; 赞比亚; 津巴布韦
表示区域化认可。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X] 其它
扩大可能会受到这一措施影响的地区或国家名单。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加拿大通报机构和查询点 技术性壁垒和监管部 加拿大国际事务部 加拿大安大略省渥太华萨塞克斯大道111号,邮编:K1A 0G2 电话: +(343) 203 4273 传真: +(613) 943 0346 电子邮箱: enquirypoint@international.gc.ca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