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修订公共设施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法规规定的法令。
时间: 2017-04-12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FRA/172
2017-04-12
17-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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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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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法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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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内政部民事安全与危机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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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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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本法令涉及电梯电源。
HS编码:9822,8428,85 ICS编码:91.140.90,91.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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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修订公共设施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法规规定的法令。
语言:法语 页数:2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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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为了简化规定,安装在电梯井中的电源阈值限制与公共设施(ERP)和高层建筑(IGH)一致。还对第AM条(内饰、装饰和家具)的引用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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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根据现行第AS4条第1-d款,安装在电梯井中的总电源限制在15kVA。在许多情况下,残疾人的疏散能力不足。在其它管辖安装在电梯井中的电源的条款中,功率限制设置为40 kVA至100 kVA(ERP规定CO 53,IGH规定GH 30)。此外,对第AM条的引用应当更新,考虑到后续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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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1980年6月25日批准公共设施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法规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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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2017/06/01
拟生效日期: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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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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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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