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修订强制标准SI 1548第2部分,代之以SI 1548第2部分和第3部分。新草案与以前版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旧标准的范围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SI 1548第2部分适用于婴儿床护栏,并采用了欧洲标准EN 16780:2018-08。
此外,要求产品警告应以希伯来语呈现,如新的标准附录D中所述;
•SI 1548第3部分适用于婴儿车和类似家用物品的床垫,并采用了英国标准BS 1877-10:2011 + A1:2012,但存在一些国家标准变更和差异,如下所示:
o更改标准的适用范围(第1条),仅适用于婴幼儿床垫和护栏,如不属于装置一部分的可更换装置的可更换垫子。此外,希伯来语部分将儿童床、婴儿床、护栏、提篮、摇蓝和摇蓝床排除在标准范围之外。
本标准不适用于 以下情况:
§ SI 1548第1部分包括的婴儿床和摇蓝床垫(尚未公布);
§ SI 1548第2部分包括的婴儿床护栏(尚未公布);
§ SI 5115包括的可更换装置一部分的可更换垫子和可更换表面;
§ 一次性可更换垫子和可更换表面。
o更改标准引用(第2条);
o在第4.3.1条之前增加了一款,要求以下规定的床垫结构,或者制成床垫芯的材料,应符合以色列适用标准要求,如SI 447发泡橡胶乳胶或SI 518发泡聚氨酯和SI 1229第1部分硬质发泡塑料,有关颜色和着火反应的部分除外;
o在第4.4条中增加以下要求:
§ 可更换垫子和可更换表面的覆盖织物应符合BS EN 14976或SI 278;
§ 在涂有软质PVC的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应符合欧洲标准EN 14372。
o删除有关护栏结构的第5.4条;
o删除了第6.2.1条和第6.2.2条中涉及床垫尺寸方面的内容;
o替换并翻译了第7条中出现的一些标志要求;
o更改并翻译第8条中出现的包装要求;
o增加了一个新的第9条,涉及阻燃性,并参考了以色列强制标准SI 5418低风险和极低风险水平的测试方法;
o添加新的附件A(资料性),并将警告语翻译成阿拉伯语。
旧标准和新修订标准自修订生效之日起生效6个月内同时适用。在此期间,可以根据旧标准或新修订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